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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说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公司回购专户,截至报告期末,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5,518,75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回购专户不纳入前 10 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2024年第三季度期初、期末转融通证券出借余量为零。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详细分析了下游各行业的产品特点及走势,根据公司的技术能力、设备配置、客户资源等确定了公司以通讯网络、计算机/服务器、汽车电子等行业为主的行业战略,兼顾部分高难度高要求的特种产品。
在通讯领域方面
根据Dell’Oro Group数据,全球电信运营商正在缩减对5G和固定宽带技术的投资,2024年上半年,全球电信资本支出同比下降了10%。全球电信设备市场预计2024年的市场环境仍将充满挑战,Dell'Oro Group预测,2024年全球电信设备市场收入将萎缩0%至5%。网络方面,400G和800G交换机的市场份额正在逐步提升,Light counting报告中指出,800G高速交换机的市场份额预计将在2025年超越400G交换机,成为市场的“新宠”。同时预测到2027年,400G及以上的高端交换机的销售额预计将占据数据中心交换机市场的近70%。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积极应对通讯行业需求的波动,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以减轻通信领域需求下降对公司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持了通讯板块业务的稳定性。在网络板块,公司积极应对行业产品升级需求,早期投入研发的800G高速交换机相关产品已经陆续取得批量订单。公司在努力提升市占率的同时,积极配合客户进行下一代产品的开发。
在服务器领域方面
2024年,全球云服务提供商的资本开支展现强劲反弹,这一趋势将对数据中心相关产品产生积极影响,其在云厂商资本开支中的比重有望持续增长。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已成为推动AI服务器需求增长的主要。Trendforce的预测进一步确认了这一点,预计2024年AI服务器的全球出货量将达到167.2万台,同比增长38.4%,显示出AI服务器市场的迅猛增长势头。
在技术层面,AI服务器所采用的PCB技术更为先进和复杂,通常包含20至30层的多层结构,这一设计超越了传统服务器的12至16层PCB配置。这种高密度、高速的PCB加工难度更大,对制造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积极布局,紧抓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新机遇。公司与客户紧密合作,积极完成AI服务器产品的开发工作。目前,公司多个客户的AI产品项目已经成功实现批量,未来新一代的产品项目在持续合作开发中。报告期内,公司服务器产品营收规模同比实现较大增长,服务器产品占比42.45%,同比提升20.87个百分点。
在汽车电子领域方面
Clean Technica数据显示,2024上半年,全球新能源车销量达约717万辆,同比增长23%,占整个汽车市场的18%,其中纯电动车占比高达12%,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拉动汽车电子需求。汽车电子的主要作用是提高汽车的安全性、舒适性、经济性和娱乐性,其最显著特征是向控制系统化推进。未来,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汽车电子将获得更广泛的市场,预计2024年我国汽车电子行业的市场规模将增长5.6%,达到11,585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持续加强与全球汽车电子和电动汽车行业领导者的合作,在自动驾驶、智能座舱、动力能源等关键技术板块开发相关产品,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汽车电子PCB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的认可度。
在低轨卫星通讯方面
随着全球通信技术的发展,低轨卫星产业正成为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与市场增长点。我国预期将在2027年前发射约3,900颗卫星,2030年总数量有望突破6,000颗,这有利于为PCB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技术层面,首先,低轨卫星需要高速的数据传输,这就要求PCB具备良好的高频高速性能;其次,低轨卫星运行的环境较为恶劣,这就要求PCB具备较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研发相关工艺技术,配合多家客户进行相关产品的开发,通过与客户的紧密合作不断优化和升级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海外市场的开拓,外销产品销售金额同比增长32.0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2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邮件和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636.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624.088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9,130.1959万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493.892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25004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公告》等,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0,833.93341万元,用于暂时补流资金35,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412.342729万元。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已投产,目前处于提产阶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并结项;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已经于2023年9月封顶。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截至2024年10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 至11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sy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28日 上午 11:00-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8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邓春华先生
总经理:张恭敬先生
副总经理:陈正清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唐慧芬女士
独立董事:陈文洁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28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 至11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sy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朱女士
电话: 0769-89281988
邮箱: bo@sy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5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电子”)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作发起设立规模1亿元的产业基金,基金名称是东莞科创生益电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生益电子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0.50亿元,东莞市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认缴出资0.01亿元,东莞市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认缴出资0.30亿元,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拟认缴出资0.19亿元。上述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与相关方正式签署《东莞科创生益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现将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从事投资以及与投资相关的活动,为合伙人获取投资收益。
2、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在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期限暂定为7年,自合伙企业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虽有前述约定,各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7年,自基金成立日起算,包括投资期4年(基金成立日起至第4年届满之日)和退出期3年(基金成立日起第5年至第7年)。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可延长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或存续期。
3、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各合伙人应保证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任何出资均为其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4、认缴出资额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大写:壹亿元整)。
5、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包括
(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请求召开合伙人会议;
(2)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4)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按照本协议约定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获取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5)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按照本协议约定,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权益;
(9)按照本协议约定,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
(10)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合伙企业的收益;
(11)按照本协议约定参与合伙企业清算时剩余财产的分配;
(12)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避免歧义,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和本协议约定行使上述权利不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需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对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有限合伙人的义务包括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认缴出资;
(2)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不参与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4)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干涉合伙企业的投资行为;
(5)在合伙企业清算前,除非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要求,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出提前收回实缴资本的要求;
(6)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务予以保密;
(7)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8)按照法律法规、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决议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通知签署相关文件和提供相应配合的义务;
(9)向管理人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管理人的尽职调查及其他合规工作;
(10)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7、合伙人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以下事项应当经合伙人会议表决:
(1)本协议的修改;
(2)聘请或更换托管机构;
(3)决定认缴出资额的增加或减少;
(4)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
(5)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6)合伙人退伙时的财产退还方案;
(7)合伙企业的终止或解散;
(8)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9)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全体合伙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合伙人会议,直接作出决议。作出书面决议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与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
8、基金管理方式
各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莞市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为免歧义,本条款所称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均指东莞市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如发生基金管理人失联、注销、破产等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合伙企业的能力时,或者因怠于履行管理职责等原因时,合伙人有权召集合伙人会议,对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除名或更换。合伙人在作出将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除名或更换时,可同时决定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如自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或更换的决议作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仍未选定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将进入清算程序,届时由合伙人大会决议对合伙企业财产安全保障、维持合伙企业运营或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和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决策。基金管理人对本合伙企业的职责不因注销管理人登记等自律措施而免除。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妥善处置本合伙企业财产,依法保障有限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9、基金管理费
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在本基金存续期限内,就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和管理,合伙企业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本基金存续期的前4个运作年度为投资期,合伙企业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以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为计算基础,前4个运作年度的管理费率为每年2%,每年收取一次,如各运作年度内增加实缴出资的,新增部分的计提时间按照新增实缴出资的缴付之日至当期运作年度结束之日的天数计算;
本基金存续期的第5-7个运作年度为基金的退出期,以管理人实际管理的基金规模为基数,按照2%/年收取管理费。具体如下:
(1)退出期管理费基数以投资期结束时基金已投未退金额(X)为基数,并根据退出期年限(n)均分前述已投未退金额;
(2)各期计算当期的管理费计提基数为投资期结束时基金已投未退金额减去当年(N)应递减的均分金额,直至《合伙协议》约定之退出期期满。
(3)退出期管理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退出期管理费=2%*(X-X/n*第N年) 其中,N≤n,n、N均为整数。退出期首年,N=0;退出期第2年,N=1;退出期第3年,N=2。
若经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延长基金期限的,基金延长期内,合伙企业不再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10、投资范围、投资额度
投资范围: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允许的方式投资未上市企业,投向为PCB(印刷线路板)、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终端和传感器、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和基础材料、消费电子、生命健康、新能源等电子科创相关领域的高成长性企业;在投资标的选择上优先考虑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产业发展需求,横向、纵向在 PCB(印刷线路板)产业链上下游寻找优质投资标的开展投资。
本基金的闲置资金(包括项目退出回收但尚未返还的资金)可进行合规范围内的安全理财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R1-R2级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投资额度:原则上,基金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含)基金总规模的20%。但经全体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对单项目投资规模可不受前述限制。
11、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东莞市科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2名、由东莞市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1名、由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派2名。如基金扩募,且扩募后新加入的合伙人出资超过届时基金总规模的20%(含),则新加入的合伙人有权委派不超过1名的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人数根据增加的委员人数做相应的调整。
本基金的项目投资、退出等重大事项,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后进行表决。投资决策委员会按委员一人一票进行表决,经五分之四(含)及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相关事项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前,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代表合伙企业作出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基金管理人提议不定期召开,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除全体委员同意豁免提前通知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会议召开至少三个工作日前通知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并向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报送会议材料(如投资项目建议书等)。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方式可以采取现场会议和非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可以采取书面表决、通讯表决、电子邮件表决等形式。
12、投资禁止行为
本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R2级以上(不含)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13、收益分配
本基金所投项目或其他投资退出变现后收到的全部收入(包括项目投资退出取得对价款项、股权投资的分红和其他投资的利息或回报等)、银行存款利息以及本基金已经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可以在扣除已发生及预留支付的第9.1条合伙企业费用(包括合伙企业运营费用、审计费用以及其他各项费用等)、税费及为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或后续运营预留的必要款项后的余额,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取得的收益随收随分配,投资收益原则上不得再投资,但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进行再投资的除外。
本基金收益分配顺序如下:
(1)按实缴出资比例返还全体合伙人的实缴资金,直至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完成回收;
(2)如实缴出资额全部回收后仍有剩余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和实缴天数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年化单利8%基础收益,基础收益=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天数*8%/365(分期出资的,则分别计算基础收益);
(3)返还全部合伙人的实缴资金及基础收益后还有剩余可分配收益的,则该等剩余可分配收益的20%分配给管理人,剩余可分配收益的80%按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14、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署、变更、解释和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法规)。
15、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由基金管理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双方争议符合小额诉讼条件的,相关各方均同意通过小额诉讼程序解决。除非法院判决另行决定,败诉的一方应承担为解决争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
16、合伙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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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产业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后续尚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等手续,具体设立和开始投资运作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产业基金后续能否按预期募集成功存在不确定性;产业基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生益电子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出资额,即0.50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登记备案及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29日